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2025年进口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,邀请谈判厂家或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包括法人、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。
4.提供“信用中国”()网站查询记录(注:时间须在发布比选之后,查询记录需要体现出时间),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比选资格将被取消。
6.进口产品投标人应当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,若为国内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多级转授权,则除制造商或其在国内的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外,均应体现本项目名称。
1.比选文件领取时间:2025年9月8日—9日,上午09:30—11:30,下午2:30—5:00(北京时间)。
1.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5年9月18日下午3:00(北京时间),逾期的文件将被拒绝。
2.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1层传达室。